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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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百顺”)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安吉百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1,579,454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2.82%(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安吉百顺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安吉百顺通过大宗交易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13,300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411,329,479股的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发布〈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的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6月18日,安吉百顺减持公司股票数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411,329,479股的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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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安吉百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安吉百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六)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