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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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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4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科技”)及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道科技”)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5,872,663.10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5,872,663.1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为25,872,663.1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5,872,663.1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0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