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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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4号)核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700万股,发行价格8.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5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9,294.29万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3日全部到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影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影华夏影视设备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厦门”),由其负责该项目的后续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该议案于2020年6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近日,公司、中影厦门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总额为3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的专户余额为7,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批转入专户。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影厦门已在建设银行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18日,专户余额为7,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批转入该专户。

(二)公司、中影厦门、建设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中信建投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信建投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厦门中影和建设银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与查询。中信建投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中影厦门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该专户募集资金项目总额35,000.00万元的20%(即7,000.00万元)的,中影厦门应当及时以邮件、传真方式通知公司、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建设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影厦门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公司,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和中影厦门可以主动或者在中信建投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中信建投发现公司、中影厦门、建设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七)《四方监管协议》自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0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委托书,以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4%-3.6%,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3.6%,投资理财存续天数为172天,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482,191.78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尚在存续中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单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