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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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的开立。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270,1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30日以零元每股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9,2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由公司回购的股份以零价格转让取得,无需员工出资。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参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现存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且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