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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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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2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保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公司董事席超先生、程章文先生、独立董事席酉民先生、娄贺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有:1、2(2.00-2.22)、3、4、5、6、7、8、9、10;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知烈、吴开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