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转债代码:113554 转债简称:仙鹤转债

转股代码:191554 转股简称:仙鹤转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项目的实施能够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对行业的产业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开发能力。同意公司本次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事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转债代码:113554 转债简称:仙鹤转债

转股代码:191554 转股简称:仙鹤转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久海先生召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的投资项目能够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对行业的产业性布局,提高客户粘性,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端食品包装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开发能力。同意本次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事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转债代码:113554 转债简称:仙鹤转债

转股代码:191554 转股简称:仙鹤转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丰新材”)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 投资金额:初步预算总投资金额人民币约为12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相关报批事项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项目的竣工及正式投产。国家及当地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因素也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两年,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情况存在变化的风险。

3.本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尽管公司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储备、营销网络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仍存在市场不可预计的变化,导致公司因产能扩大而带来的销售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对国内外特种纸基材料行业的充分调研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充分论证,在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在高档纸基功能材料方面的研发和生产经验,本公司计划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 拟计划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高档纸基材料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产品:

本项目涉及的高档纸基材料以新型高克重高档食品级包装材料为主,在目前市场上食品级包装材料产品的基础上添加新型纤维材料,实现特定功能和环保理念。该产品将会是伴随我国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新型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

新型高档食品级包装材料主要用于高档食品及药品产品的包装,如药盒、烟盒、牛奶包、餐包、快速食品等,具有替代塑料制品、创新环保、洁净卫生、防油耐温等特性,并且可降解、无污染。

(2)项目规模:

本项目计划总资金投入约12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4)项目规划:

项目占地面积约210亩,建设期2年。本项目拟建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工业园区)。

(5)项目尚需完备程序:

项目立项手续、项目环评、能评等批复。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将充分利用全资孙公司哲丰能源的电汽资源,节能降耗,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对行业的产业性布局,提高客户粘性,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端食品包装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开发能力。项目建成并释放产能后,将对公司的产量、销售收入产生正向的影响,并将增强公司与国际战略大客户之间的合作,加强公司的自动化生产能力,降低整体运营成本。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较长,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相关报批事项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项目的竣工及正式投产。国家及当地的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因素也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两年,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情况存在变化的风险。

(3)本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尽管公司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储备、营销网络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仍存在市场不可预计的变化,导致公司因产能扩大而带来的销售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转债代码:113554 转债简称:仙鹤转债

转股代码:191554 转股简称:仙鹤转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