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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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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与MODEC, Inc.(以下简称MODEC)子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签署了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此艘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巴西布基亚斯(Búzios)油田,供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使用。

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将上述FPSO合同分成了两部分与天津博迈科进行了签署,合同信息如下:

(一)FPSO上部模块建造合同(于7月20日签署此合同),合同金额7,763.38万美元(按照2020年7月19日汇率1美元兑换7.0043人民币计算折合约为5.44亿元人民币。合同金额由固定价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

(二)FPSO化学撬建造合同(于1月2日签署此合同),合同金额1,586.50万美元(按照2020年7月19日汇率1美元兑换7.0043人民币计算折合约为1.11亿元人民币。若项目后续涉及变更,则合同金额会变化,最终以项目结束后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订立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的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与MODEC子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签署了FPSO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

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将上述FPSO合同分成了两部分与天津博迈科进行了签署,具体信息如下:

FPSO上部模块建造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建造等工作。

FPSO化学撬建造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化学撬的详细设计、加工设计、材料采购、建造等工作。

此艘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巴西布基亚斯(Búzios)油田,供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使用。

(二)合同及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为MODEC的子公司,MODEC于 1968年在日本东京成立,从事海洋工程设计、建造、总包等业务。2003年MODEC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MODEC是世界主要海洋工程总承包商及FPSO主要提供商之一。主要参与海上漂浮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设备的业务。公司为石油开发商设计,构建,安装和销售浮式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设施,包括 FPSO、浮式存储和卸载系统(FSO)和张力腿平台(TLP)等。

公司与MODEC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MODEC披露了其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主要的财务数据如下:

MODEC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FPSO上部模块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1、该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详细设计、加工设计、材料采购、建造等工作。

2、该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3月,计划于2021年9月1日完工。

3、该项目的交货方式为FOB(公司码头船上交货)。

4、合同金额:7,763.38万美元(合同金额由固定价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

5、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节点付款。

6、施工地点:模块建造将在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完成。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约完成。

8、违约责任: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适用法律: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

10、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则提起仲裁。仲裁地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语言为英文。

11、其他重要条款或风险条款:最大延期罚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0%。

12、是否涉及担保:公司将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项目履约担保。

(二)FPSO化学撬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1、该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化学撬的详细设计、加工设计、材料采购、建造等工作。

2、该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1月,计划于2021年1月完工。

3、该项目的交货方式为FOB(公司码头船上交货)。

4、合同金额:1,586.50万美元(若项目后续涉及变更,则合同金额会变化,最终以项目结束后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

5、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节点付款。

6、施工地点:模块建造将在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完成。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约完成。

8、违约责任: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适用法律:新加坡法律。

10、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则提起仲裁。仲裁地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语言为英文。

11、其他重要条款或风险条款:最大延期罚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0%。

12、是否涉及担保:公司将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项目履约担保。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与MODEC已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保质保量为其完成多个项目的基础上,公司再次承接MODEC授出的海洋油气领域的模块建造项目。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将不断的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优质订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的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