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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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博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苗铮华女士因重要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顾建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婕、武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