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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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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9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陶然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晶澳”)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达成战略合作,东海晶澳及其所属集团公司下其他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计划于2020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卖方”)采购原生多晶硅9.72万吨,产品单价以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以签订的当期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陶然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靳保芳先生间接参股新特能源,但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因此,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上述协议合同金额约为91.37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实际以签订的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4、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面广东街2499号

5、经营范围: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等。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靳保芳先生间接参股,但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因此,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关联方。

7、关联方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4,280,966.90万元,总负债2,910,971.30万元,净资产1,369,995.60万元;2020年1至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41,073.40万元,净利润173.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经查询,新特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交易标的及定价政策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情况如下: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定价原则

产品单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以签订的当期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

4、结算方式、交货及费用承担

付款方式:电汇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买方在中国国内的生产使用地点,或买方生产基地就近的港口、码头、铁路货站由买方自提,以合同执行确认单约定为准;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运输及费用:卖方承担;

卸车及费用:买方承担。

5、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限内,因买方原因导致采购数量不满足本协议要求的、买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买方将协议项下货物未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方生产自用或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视为买方违约,将承担一定违约金。

(2)本协议期限内,因卖方原因导致供应数量不满足本协议要求的、卖方逾期交货,视为卖方违约,将承担一定违约金。

(3)质量发生争议后,因买方生产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责任由买方承担;因卖方供应的当月订单产品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双方可通过退货、换货、调价处理、解除当月订单等方式解决纠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买卖方双方予以确认后,卖方须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

7、协议生效、期限、终止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权力机构审批后生效。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在另一方提出要求后30天内未能全部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当月的《合同执行确认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需要,本次长单采购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0,815.3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签订长单采购协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一体化产能进行扩建,具体如下: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并提议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政府审批申请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故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一)投资建设年产1GW拉晶及5GW切片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金:403,294.9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

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236,423.15万元,总负债656,633.88万元,净资产579,789.27万元;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99,552.31万元,净利润31,031.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增资安排: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不排除对其增资的可能性,增资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GW拉晶及5GW切片项目

项目地点:宁晋县天宝街以南,规划东华路以东

项目内容:建设拉晶车间、线切车间及仓储动力等建筑;购置单晶炉、线切及其他附属设备。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67,062.4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二)投资建设年产20GW拉晶及切片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玉峰

注册资本金:5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及多晶硅方、石英坩埚、硅片、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上述材料的生产原料、辅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售电。

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00,332.80万元,总负债46,179.02万元,净资产54,153.78万元;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808.98万元,净利润3,366.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通过晶澳太阳有限公司持股80.77%。

增资安排: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不排除对其增资的可能性,增资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GW拉晶及切片项目

项目地点:“云南省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南海子工业园区

项目内容:建设拉晶车间、线切车间及仓储动力等建筑;购置单晶炉、线切及其他附属设备。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83,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分两期进行,预计36个月。

(三)年产3.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越南)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于越南新设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将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项目地点: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镇光州工业区

项目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年化产能3.5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线。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4.7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5个月。

(四)投资建设年产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爱青

注册资本金:178,011.940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晶体硅棒、晶体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并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批发硅料、硅棒、硅片;并从事硅料、硅棒、硅片的进出口业务;厂房租赁、设备租赁;提供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光伏产品检测服务。

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606,610.25万元,总负债285,004.67万元,净资产321,605.58万元;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6,010.02万元,净利润12,83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

增资安排: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不排除对其增资的可能性,增资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华路1号

项目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年化产能6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线。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7.2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五)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项目(越南)

1、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JA Solar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金:5600.00万USD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25,475.58万元,总负债105,935.71万元,净资产19,539.87万元;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8,138.74万元,净利润-2,105.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

增资安排: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不排除对其增资的可能性,增资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项目

项目地点: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镇光州工业区

项目内容: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7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贷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1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项目投产后,能够有效提高高效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对高效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一体化盈利能力。

四、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3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四)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3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41,675,37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2,502,611股(含本数)。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0年8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2,502,61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4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2.5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6月18日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41,675,370股增加至1,351,201,070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05,360,321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