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0-07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固定期限(B类)信托单位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交易风险: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尽管对预计收益有所预计,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不排除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基本概况

(一)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向国联信托购买“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笔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信托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授权范围内,2020年9月14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2亿元购买“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固定期限(B类)信托单位,并与国联信托签订了《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添惠1号-202001-032号)。

公司申购了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4期信托单位份额,每期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合计投资金额2亿元,封闭业绩基准为4.95%/年,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具体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类型:

本信托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和混合类产品。本信托为受托人主动管理的固定收益类资金信托。

公司本次投资的为该信托计划项下固定期限(B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为有承诺封闭期型的定期型信托单位,即在承诺的封闭期内,非经受托人同意,不得办理赎回,在对应封闭期最后一日(以下统称为“封闭期满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限也相应延长)自动办理赎回或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办理转换。B类份额的收益默认在封闭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随信托资金一同分配。

3、购买金额:公司申购了4期信托单位份额,每期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合计投资金额2亿元。

4、投资起始日期:第一期: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第二期: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2日;第三期: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9日;第四期: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

5、业绩比较基准:4.95%/年

6、履约担保:无。

7、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本信托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管理运用方向进行运用。受托人将全体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中运用,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及货币基金资产等标准化投资品种。受托人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为受益人的利益,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跟踪管理。信托财产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托人为信托财产设立专用银行账户。

8、受托人将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将信托计划管理的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披露。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基金,以及其它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标准化债权资产、银行存款、货币工具等投资品种,其投资范围中并不包含非标债权、PE投资,因此并无融资概念中的资金使用方。

具体包括如下:

1、货币工具:包括活期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下同)的定期存款、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年以内的同业存单、货币基金、加权平均剩余期限在365天以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或1年内可回售)的债券;

2、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3、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

4、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包括债券基金、短债基金、超短债基金、债券型ETF基金、债券型指数基金等;

5、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标准化债权资产;

6、仅限以上投资范围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7、信托业保障基金。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定价。

(四)风险控制分析

1、针对本次购买短期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本次产品评估结果为风险较低。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2、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参与本信托资金使用、跟踪和监控。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产品台账,与国联信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有利于把控本信托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暨关联方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06%,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金额合计为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74%,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较低的短期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债券及货币基金等,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尽管对预计收益有所预计,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等其他风险,不排除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