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一028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0年9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一02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腾锦”)提供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年利率8%。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海腾锦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上海腾锦及其运营管理的“越界·丝腾光华酷”项目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上海腾锦及其运营管理的“越界·丝腾光华酷”项目的业务发展,公司将向上海腾锦提供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利息按季结算。上海腾锦的其他股东上海圣博华康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屹锦(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按持股比例向上海腾锦提供借款,也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海腾锦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上海圣博华康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屹锦(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上海腾锦40%、35%、25%的股权。根据上海腾锦《公司章程》,公司向上海腾锦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上海腾锦的公司管理,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郁敏珺女士担任上海腾锦总经理,公司董事蒋雷霆先生、胡蓓女士担任上海腾锦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海腾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腾锦未发生过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腾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NYK6L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成立时间:2017年8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335号25幢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景观设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上海腾锦主要财务数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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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腾锦2020年1-6月/2020年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上海腾锦及其运营管理的“越界·丝腾光华酷”项目的业务发展,公司将向上海腾锦提供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利息按季结算。2020年9月15日,公司与上海腾锦签署了《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指公司,下同)向乙方(指上海腾锦,下同)提供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相应收据。
2、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计息期间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按季收息,每季度20日结算,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之日至甲、乙双方协商还款之日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还款之日,最长不超过三年。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上海腾锦及其运营管理的“越界·丝腾光华酷”项目的业务发展。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提供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年利率8%,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向上海腾锦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上海腾锦的公司管理,根据上海腾锦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本次借款的偿还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郁敏珺女士、蒋雷霆先生、胡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提供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年利率8%,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向上海腾锦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上海腾锦的公司管理,根据上海腾锦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本次借款的偿还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提供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公司与上海腾锦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过去12个月内,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因上海腾锦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锦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0万元;因上海腾锦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上海腾锦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0年8月31日,上海腾锦前述借款余额为1090万元,公司对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436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和商业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锦和商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向上海腾锦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上海腾锦的公司管理,根据上海腾锦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本次借款的偿还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锦和商业本次向参股公司上海腾锦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