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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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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0年10月3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展恒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展恒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投资者在展恒基金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二、适用基金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0年10月30日起正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2、基金转换费率的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具体的计算方法以中登公司的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