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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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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10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9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8名,代表股份79,510,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0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2名,代表股份10,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79,5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1名,代表股份10,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9,509,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4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9,508,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89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9,509,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4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9,509,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4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杨开广、田雅雄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