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已于2020年10月16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36.20万元。
2、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20年7月6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叁个月结构性存款;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收益40.34万元。
(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2020年9月23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57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57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产品简称:“磐石”857期
产品代码:SML857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2,000万元
收益率:3.60%(年化)
产品期限:173天,2020年9月30日起(含)至2021年3月22日(不含)。
起息日:2020年9月30日
到期日:2021年3月22日
兑付日:到期日(不含)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资金来源:四川利君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四川利君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壹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NCD00014)。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壹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NCD00014)
产品代码:NCD00014
存款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期初价格,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存款利率:1.59%或2.80%或3.326%(年化)
起息日:2020年10月16日
到期日:2020年11月16日
存款期限:31天
存款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
存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
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和开展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理财产品、开展风险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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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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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已到期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已到期的风险投资。
4、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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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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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2、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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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3、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未到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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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开展风险投资,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风险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未到期风险投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4、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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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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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16,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9,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到期和购买的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