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并通过考核的248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781.2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
(一)公司期权代码:037755;期权简称:辉隆JLC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期分为三期,本次行权为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额为781.2万份,涉及人数共248人。
(二)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本次股票期权理论可行权时间: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0月15日止;实际可行权时间: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止。
(四)行权价格:7.61元/股。
若在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二、可行权日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可行权日,并按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
三、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