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9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90,02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7%。
2.本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东银玉衡《关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东银玉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限售期限将于2020年12月28日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将在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减持计划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90,02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作为交易对方通过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分派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限售期限将于2020年12月28日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将在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
6.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交易过程中,东银玉衡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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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8年4月27日起,公司中文名称由“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相应由“昆百大”变更为“我爱我家”。 上述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93号)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等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将于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东银玉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东银玉衡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东银玉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东银玉衡按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3%股份后,其仍持有公司5.07%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将遵守大股东持股变动相关限制性规定。
3.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东银玉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东银玉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