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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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0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7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28人,合计持有股份252,406,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862%。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250,441,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1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人,代表股份1,965,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2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共26人,代表股份3,339,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2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09,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2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出资认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5%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8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6%;反对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22,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89%;反对3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09,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2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3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09,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25%;反对3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0%;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5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09,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2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2,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009,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25%;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刘丽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