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微信等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松白公路西侧2033号旺达工业园内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晓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晓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租赁厂房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变更后的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21#厂房。鉴于上述公司住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中“第五条”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公司住所的变更内容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分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部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松白公路西侧2033号旺达工业园3栋第一层和第二层
4、负责人:车海霞
5、经营范围: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空气净化器、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制作软件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诊断、监护、治疗设备和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以及I类、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公司原租赁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百旺信工业区A区(一区)4号厂房的租赁期限届满,为就近组织生产,缓解产能不足压力,公司在附近地区租赁厂房并设立制造分部进行生产经营。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上述分支机构的设立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分支机构成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分支机构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分支机构设立的各项工作。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晓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晓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胡晓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胡晓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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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附件:胡晓宇女士简历
胡晓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胡晓宇女士于2010年1月起先后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4月加入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董秘办,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租赁厂房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21#厂房、A区(一区)4号厂房。
变更后的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21#厂房。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住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中“第五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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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公司住所的变更内容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同时,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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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6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宇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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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 年12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深圳辖区“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一一2020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9:00至17:00,其中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时间为15:3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