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0-083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或“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石化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公司股份506,198,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5109%。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476,873,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9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29,324,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29,324,9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5,513,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64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5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4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5,513,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64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5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5,513,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64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58%;反对6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陆龙波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