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董事会秘书陈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陈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实现借壳上市、规范公司治理、合规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关系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7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04日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决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7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12月0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陈海建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传真:021-60376600
电子邮箱:ir@sto.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陈海建先生简历
陈海建: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6年5月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工作,担任部门经理职务、合伙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副总监职务;2017年7月至今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陈海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陈海建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