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55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高级管理人员陈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2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谢茂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财务总监赵慧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刘勇先生、陈建林先生、谢茂青先生、赵慧君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上述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刘勇先生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股,陈建林先生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股,谢茂青先生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750股,赵慧君女士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500股,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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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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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勇先生、陈建林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股份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况,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在锁定期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对应按照第一期30%、第二期30%、第三期40%的比例进行解禁;减持公司股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谢茂青先生、赵慧君女士承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在锁定期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对应按照第一期30%、第二期30%、第三期40%的比例进行解禁;减持公司股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