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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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所持有的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化工”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新股发行登记相关工作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1-002、2021-003)。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日完成了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审计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完成,过渡期内民丰化工所产生的收益由振华股份享有。就过渡期间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化医集团以现金方式向振华股份全额补足,相关补足款项在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5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标的资产经标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振华股份名下,且标的公司登记机关为标的公司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之日,即2021年1月11日。因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综合考虑整体资产交割情况并结合企业会计实务操作,采取2020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期审计基准日,公司及化医集团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民丰化工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00025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民丰化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35,825.76元,未发生经营亏损,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化医集团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民丰化工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