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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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
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丹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长杨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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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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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贞妮、方梦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星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