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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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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版)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开晟投资”总资产878,408,453.01元,负债605,688,870.71元,净资产272,719,582.30元。2020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795,400.85元,利润总额3,739,042.74元,净利润2,804,282.06元。

(十二)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51,543.51万元。

三、荣港置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四)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2日

(五)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六)注册资本:壹拾肆亿元整

(七)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份,“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该公司40%股权。

(十)关联情况:“荣港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港置业”总资产2,046,849,497.26元,负债637,756,163.4元,净资产1,409,093,333.86元。2020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1,098,438.46元,利润总额100,542,147.01元,净利润70,166,280.73元。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项目概况:“荣港置业”开发的集士港CX06-02-04a地块面积为26,376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康丰置业”开发的宁波市鄞州区YZ13-02-a3地块项目土地面积36,975.4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并表项目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85,642.69万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惠琴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