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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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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2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钢管”)提供500万美元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钢管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申请的500万美元贷款,由兴澄特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浙江钢管在中信财务申请贷款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担保已经由兴澄特钢于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钢管目前不存在资产质押、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法律诉讼未结案,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钢管为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在中信财务申请贷款500万美元,本次浙江钢管贷款由兴澄特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方董事会意见及股东决定意见

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董事会认为,浙江钢管在中信财务申请贷款为浙江钢管生产经营所需,符合浙江钢管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兴澄特钢为浙江钢管在中信财务500万美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浙江钢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有关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浙江钢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故此笔担保未设置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20,000万元,以及1,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171万元),汇率以2021年03月2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2.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924.51万元,以及1,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1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0.8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兴澄特钢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定。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2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3月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69人,代表股份4,410,579,5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312,543,3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98,036,1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67人,代表股份178,486,8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9,315,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1,263,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223,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21%;反对1,263,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86,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2,0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12%,因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均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70人,代表股份178,486,81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45,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84%;反对2,34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45,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84%;反对2,34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578,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86,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分别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思言、罗郴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