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满
暨减持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满
暨减持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俞田龙、叶海萍、于洋、郑琴分别持有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000股,66,000股,48,000股和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119%,0.0163%,0.0119%和0.0089%。
叶海萍持有的股份其中18,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另48,000股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余三位其所持有股份均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俞田龙、叶海萍、于洋、郑琴分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股,16,500股,12,000股和9,000股。减持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减持计划于2021年3月24日期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均未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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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于洋先生于2020年10月30日任期届满后,已未继续担任公司高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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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2020年9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进行相关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因市场情况未实施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在公告披露的减持区间内,因市场情况原因,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