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新增高空作业平台、地下维修维护设备及部分支护设备等产品的投入,相关产品采购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较大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0年度暂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高空作业平台、地下维修维护设备及部分支护设备等产品的采购;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高空作业平台、地下维修维护设备及部分支护设备等产品是公司主营产品,随着国家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其收益水平逐步显现,因此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力图给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铁应急”),本公司;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宇硕”),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支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仁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铝”),公司控股孙公司。
● 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华铁宇硕,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支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拟申请新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止2021年3月25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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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授权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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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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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互保解决了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45,76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71%。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大股东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铁应急”),本公司。
● 担保人名称:胡丹锋及其近亲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拟申请新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近亲属为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近亲属为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申请授权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大股东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近亲属为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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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租赁”)
法定代表人:胡丹锋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78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咨询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铁租赁的资产总额为3,884,974,396.04元,净资产为2,821,512,001.67元,营业收入59,478,666.98元,净利润-15,353,119.47元。
2、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903-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津租赁的资产总额为1,963,733,524.91元,净资产为1,917,767,360.54元,营业收入-30,370,726.79元,净利润49,096,225.11元。
3、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设备”)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703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服务: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铁设备的资产总额为302,249,598.70元,净资产为87,042,089.80元,营业收入8,833,785.32元,净利润-13,588,353元。
4、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联华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正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02-09室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仅一个月,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铁租赁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担任华铁租赁董事,天津租赁系华铁租赁全资子公司,华铁租赁及天津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华铁设备、热联华铁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华铁设备49%股权,持有热联华铁40%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资金拆借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公司天津租赁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公司无需就上述借款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2、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接受天津租赁为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租赁”)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申请授权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核定的公司拟接受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公司拟接受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具体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3、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租赁服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与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租赁服务、设备买卖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上述担保及交易额度仅为可预计的额度,上述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上接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