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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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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7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池州起帆

1、公司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道起帆科技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4、成立时间:2018-02-02

5、注册资本:10,03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电缆、新能源电缆、光电复合缆生产、销售,五金电器、建筑装璜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宜昌起帆

1、公司名称: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特1号

3、法定代表人:李素国

4、成立时间:2020-10-30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电线电缆、五金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起帆电商

1、公司名称:上海起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5单元188室F座

3、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4、成立时间:2017-06-22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线电缆,五金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设备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电线电缆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1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报告期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31,800万元,担保余额为25,8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9.3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0,000.00股新股。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21,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41.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2020年度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8年9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无息借款的方式给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使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池州起帆、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于2020年8月18日就池州分行管辖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放金额中包含利息收入153,293.7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35,863,951.01元。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5,863,951.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8号)。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6,400.0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理财产品于2020年10月完成购买。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起帆电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表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真了解后,对该等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能有效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及决策效率。此外,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确定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则,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超过预计发生额,公司2020年度仅与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尚机电”)存在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额将不超过3,000.00万元。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充分利用 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听取《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1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 A 股股东。

(二)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8:30-12: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永达

(2)联系电话: 021-37217999

(3)传真号码: 021-372179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5)邮政编码:201514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