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252版)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30,659,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87.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3,993,881.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06,105.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0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23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35,924,906.4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76,484,707.4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403,508.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20年3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海南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9艘在建油轮以造船合同买方主体变更方式转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6000010000130278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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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储。上表中的账户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余额572,757,000.0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76,006,105.81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400,000,000.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远海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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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作为买方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于2019年12月27日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变更和补充协议,约定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在建超大型油轮 T300K-91上实施双燃料动力技术,其中公司需追加投资600万美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3,592.24万元,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2020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455,910,804.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4,162,306.4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748,497.96元,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A130368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55,910,804.4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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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2.57%,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2000万元支付造船进度款。
注1:4艘VLCC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及预计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9月、2020年11月、2021年2月及2021年12月;
注2:3艘苏伊士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8月、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
注3: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19年12月、2020年4月及2020年7月;
注4:2艘阿芙拉型成品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
注5:2艘巴拿马型原油轮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20年4月及2020年7月;
注6:2艘巴拿马型油轮(7.2万吨级)的实际交船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及201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