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68版)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78.64万元,加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97.50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876.14万元(考虑到实际划转日前上述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35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2.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697.34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16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方已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具体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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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750万元,截至2021年3月22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该项目2,525.64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期间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2,227.96万元,共计支付4,753.6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2,278.64万元,加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97.50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876.14万元(考虑实际划转日前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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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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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2019年7月,公司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19)浙01民初2138号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被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2019年8月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筹资金账户(账号:8904007880******1521),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
2020年12月21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浙01民初2138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解除冻结。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期间,公司使用浦发银行自筹资金账户继续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投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款22,279,632.12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78.64万元,加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97.50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876.14万元(考虑到实际划转日前上述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将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六、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翔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1-02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室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3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较2018年末人数增加18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年末金额: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6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相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