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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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章程修订,将“经理”根据实际职务设置情况修订为“总经理”。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根据该等条款修订调整个别措辞外,《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修订后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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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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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璇
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传真:020-3647142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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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4月29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0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0年度工作情况,拟订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7-217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19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18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拟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20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拟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21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