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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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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36,81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385%),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截至本公告日,何清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47,24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拟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承诺事项

何清华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时所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何清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何清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何清华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