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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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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3版)

2021-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章辉先生、总经理冷春田先生、财务总监张占先生、董事会秘书沈骁虓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2067

联系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4.74万元/年(税前);

2、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了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薪酬方案的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力达”)于2021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含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445,06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304,933.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8-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照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宏力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宏力达”)、福建宏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日完成了《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276,18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8-00023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5亿元(含16.5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理财余额合计1,622,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除前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管理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8-10003号)。报告认为:宏力达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宏力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宏力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力达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三)《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