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3月16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发布《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乌高(新)告【2021】6号],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纳入乌鲁木齐市政府、高新区(新市区)政府2021年度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公告编号:2021-011)。本次征收资产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美居物流园,征收范围包含A座、B座、C座、D座、E座、F座、G座、H座、J座、O座、N座,其土地使用权254601.5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619335.646平方米。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及《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乌政办[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市区征管办”)、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街管委会”)进行友好协商,同意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的原则对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实施征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监督实施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所属片区):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委会

丙方(房屋所有权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征收资产

经甲、乙、丙三方确定征收乌鲁木齐市长沙路2号(门牌号)619335.646㎡房屋。根据甲方委托的评估、审计机构出具的《房地产征收预估价报告》(新精宏估字(2021)第预MJ-001号)和《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天津路美居物流园(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房地产征收补偿价值预审专项报告》(新宏业咨字【2021】第066号),拟征收资产预评估值为543,252.9万元。

2、房屋产权置换

经三方协商,同意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原则,补偿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产权面积,交付后评估估值不低于征收决定颁布之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的方式进行产权置换。交付后补偿面积不足或评估估值低于征收决定颁布之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差额部分须由甲方采用货币或实物资产等补偿方式予以补足。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甲方同意自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至实物补偿资产移交丙方期间,每年按照不低于经审计确认的美居物流园被征收资产2017年-2019年三年的营业利润金额平均值为标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给予丙方货币补偿。停产停业期暂定四年,补偿年限以实际交付为准。

根据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天津路美居物流园(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房地产征收补偿价值预审专项报告》(新宏业咨字【2021】第066号),因2020年为特殊年度,营业利润为负,不作为计算标准,故以2017年-2019年三年的营业利润金额平均值16,702.91万元为标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4、房屋搬迁要求

丙方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如有承租、欠缴各类费用、债务纠纷由丙方自理,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丙方隐藏不告知,属于重大违约,甲方、乙方有权追究丙方的法律责任。

5、变更为征收补偿协议的条件

自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对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本拟征收补偿协议即变更为征收补偿协议,双方不再另行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6、协议生效条件

丙方股东大会关于签署本协议决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方在取得该附件后再签署本协议。

三、签约权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征收决定颁布之日(预计为2021年4月17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正式评估值)较本次预评估值向下浮动幅度不超过6%的范围内,以及征收补偿专项审计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较预审计的金额向下浮动幅度不超过6%的范围内,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四、本次补偿协议书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广汇美居物流园成立于2003年,是乌鲁木齐家居建材市场之一。近年来随着线下家居建材销售行业性萎缩,美居物流园出租率已出现持续下滑,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在新疆两次新冠疫情的连续影响之下,美居物流园商户流失严重,2020年被征收资产产生的营业利润为负。

2、公司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和协调,遵守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拆迁建设工作“成熟一片、拆除一片、建设一片”的指示精神,妥善安排本次征收工作,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紧抓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改造提升的政策机遇,研究依托 K、L星品汇(不在本次征迁范围内)商业运营的成功经验,发挥美居物流园改造升级的后发优势,植入新零售、体验式消费等元素,在政府补偿资产基础上构建新的美居商业圈,实现美居物流园业态彻底转型和全面升级。

4、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至实物补偿资产移交亚中物流期间(暂定四年,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新市区征管办按不低于经审计确认的美居物流园被征收资产2017-2019年三年营业利润金额平均值给予亚中物流货币补偿,预计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预计置换资产评估值高于目前征收资产的账面值,在置换资产交付时计入损益,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正向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预计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原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光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光勇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刘光勇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2021年4月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经过任职资格审查,决定提名贺海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期限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刘光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刘光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建设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贺海洋先生简历

贺海洋,男,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农业大学,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博士。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广汇置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广汇置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 16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4月22、2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23日上午10:00至19: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