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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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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汪国清、吴华、郎丰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根据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2,000.00万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吴华、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汪国清、吴华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郎丰平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决议。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5,762,999.17元,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670,826.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6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1.1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