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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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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2021年4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1-02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信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19日,公司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1)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信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1)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