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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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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治理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调整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章程(2021年4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21-02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治理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机制进行了优化,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无其他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长虹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5.46%股份的股东张长虹,在2021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关于提请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和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519 公司简称: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