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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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张翼飞、姚银可、周逸怀、石煜磊、张亚军和周国平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戴石良、李国荣、蔡益青、符建文、李晓洋、俞东方、曾庆益、王怀杰、谢海、张雄、许诺、袁国安、赵新衡、李真、李智、刘争奇、谢钟翔、岑秉聪、彭忠勇、刘伟、张谷、尹嘉娃、冯春华、卢爱玲、章玉玲、杨斌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大晟资产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重组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0月14日开市时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重组加期审计与核查工作未能按预期推进,具体如下:

1、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2、受新冠疫情影响,中介机构相关询证函的回函时间及实地走访等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导致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的时间也受到一定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将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4月30日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虽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本次重组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