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65,673,2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4%。本次股份质押前,辰欣科技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76,709,60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6.30%,占公司总股本的16.92%。
本次解除质押3100万股,办理质押4800万股,本次质押后,辰欣科技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93,709,609股(含本次质押48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56%,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
一、辰欣科技集团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辰欣科技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合计解除质押31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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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辰欣科技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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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辰欣科技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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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辰欣科技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18.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2%,对应融资余额15,000.00万元。
辰欣科技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5,709,609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9.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7%,对应融资余额7,000.00万元。
辰欣科技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辰欣科技集团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非有效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收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辰欣科技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辰欣科技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辰欣科技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系为银行授信。辰欣科技集团质押约定的平均平仓线价格较低,离目前平均股价还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不会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鉴于辰欣科技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辰欣科技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予以应对。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4000.00万元,2020年8月10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41,2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4,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10199】结构性存款(181天)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10月1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辰欣药业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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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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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3、产品认购金额:14000.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1年04月21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9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存款期限:181天
9、收益分配方式:支取时还本付息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2021.04.15--2021.04.19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中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无
18、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04月16日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六)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14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10月19日,产品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渤海银行【WBS210199】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9668)济宁分行;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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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12%,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4,141.7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14,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5.7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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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