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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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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2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临023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资产负债状况及2021年资产负债预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各项活动能够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且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定与发放,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认真核实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提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3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夏桂兰、杜军和柏薇对该提案表示反对,意见为续聘时间不宜过长。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提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7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的新租赁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一临024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前身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04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 508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0 年度业务收入 34,289 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29,40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17 万元。

(10)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及其涉及主要行业: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 35 家(含 H 股),主要分布于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行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11)审计收费总额: 29,407 万元

(12)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 646 万元。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

(3)请说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年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拟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最终以相关决策和与企业协商的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2021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体系进行审计。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 026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一、业绩说明会概述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7日上午11:00-12: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所调整)。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11:00-12: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yysjtgf@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943-8810832,0943-8812047

(三)电子邮箱:byysjtgf@163.com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一临028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1月4日至 2021年 4月29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白银有色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国际”)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8,202,485.56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注 1: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8,202,485.56元,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一临029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8,000,000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委派徐子桐先生、黄传照先生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19年2月13日,中信建投证券委派陶强先生接替黄传照先生履行持续督导相关职责,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11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信建投证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徐子桐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王建将先生接替徐子桐先生,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关职责。(王建将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更换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建将先生、陶强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开展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王建将先生的简历

王建将,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灿星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晶澳太阳能借壳重组天业通联、焦点科技非公开发行、晶澳科技非公开发行、润农节水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云锡控股债转股财务顾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