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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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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海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006)。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06 号),并于2021年1月29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2021 年3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 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 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银木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21-02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2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报告正文和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2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2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建筑(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主要经营情况

注:1、万郡房产已于2020年9月末剥离,因此不再披露房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数据,上年同期数为60,883,900.00元;2、钢结构住宅业务与战略合作业务本期与上年同期均未有新签合同数据,因此本期不予披露。

此外,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17项,合计金额94,07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28项,合计金额192,912万元。(注:该项数据仅为钢结构业务)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待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财务部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