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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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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5版)

20、山西三维丰海化工有限公司新绛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负 责 人:侯新民

公司地址:新绛县三泉镇冯古庄村东

经营范围:化肥生产、销售;批发(无仓储):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氨、腐蚀品:氨溶液、硝酸、仅限农业生产用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金:100526万元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0号

经营范围:生产、研制、销售有机、无机化工原料,化肥、焦炭、电石、橡胶制品、试剂、溶剂、油漆、涂料、农药、润滑油脂及其它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贵金属加工;电子产品及仪表制造、销售;建筑、安装、装潢;设备维修制造;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化工工程设计;供水;购销储运金属材料、建材、磁材;服装加工;信息咨询;物业服务;污水处理;进出口:商品、技术进出口贸易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只限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煤炭及制品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大学

董 事 长: 路红兵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南三巷13号

经营范围:教育

23、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负 责 人:商正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0号202室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承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山西太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凤廷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三段104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与策划、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房屋租赁。

(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按约定履行相关合同,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该等关联交易存在充分的发生合理性,且其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若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主要是由于相互间生产地域的相邻关系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而造成,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21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085.83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1,440.2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业绩亏损原因

2012年,因太原市西山综合整治,太化股份开始陆续关停生产企业,自此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受到重大影响。

三、拟采取的措施

1、立足现有产业,进一步强化“内生发展”能力,做实做强现有业务。华盛丰公司要扩大铂网加工业务,对现有废催化剂回收生产线扩建增大产能。拓展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项目回收种类和规模,加强和国内外院校、催化剂生产厂家的合作,延伸贵金属回收加工的产业链,依托科技创新,提高盈利水平,实现贵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

2、通过市场化并购等方式,有计划向环保和新材料领域拓展,快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对标行业先进水平, 强化绩效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资产效益;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在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此事项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22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董事会技术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张旭升

委员:武跃华 吴建宁

二、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田旺林

委员:周荣华 罗卫军

三、董事会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周荣华

委员:王 军 李云峰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王 军

委员:田旺林 景红升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2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4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自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27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合并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追认增加部分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太化股份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51-5638036 传真:0351-5638036

联系人:信息披露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受疫情影响,计划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见本公告后请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8:00前与公司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安排布置大会会场,未及时办理登记的股东欢迎参与网络投票。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