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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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公司的关系:北京同仁堂淄博药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医药的参股公司,众生医药与北京同仁堂淄博药店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三)山东省文登整骨烟台医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省文登整骨烟台医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黄相杰
4、注册资本:36,055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绿斯达路中段
6、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其他(小儿骨伤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不含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专业))、眼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急诊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项目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烟台医院总资产为1,256,976,684.87元,总负债为936,476,693.86元,所有者权益为320,499,991.01元。2020年度,烟台医院实现营业收入234,829,213.67元,净利润-68,366,385.31元。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8、与公司的关系:烟台医院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赵小利先生为烟台医院的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基匹欧与烟台医院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众生医药与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众生医药所属行业为医药商业行业。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及山东省颁布的《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医药商业企业某种药品的配送价格,是政府依据工业企业投标价格确定的,此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不允许改变,医药商业企业以不高于此指导价的价格向医院配送该类药品。
2、山东基匹欧与关联方的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山东基匹欧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山东基匹欧根据医院的设备、器械等采购需求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来满足其采购需求。山东基匹欧集中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双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生产经营所需,随着规模效应的扩大,有利于提高议价能力,降低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1-02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航”)55%的股权。
●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最终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上海欣航成立于1994年11月,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持股1,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自然人沈佳音女士持股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5%;自然人戴纲先生持股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上海欣航的经营范围为销售医疗器械、消毒液、包装材料、消毒用品等。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上海欣航5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欣航的股权。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评估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381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519.32万元。最终评估结果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此次出售上海欣航55%的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
2、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0幢2层B区252室
4、法定代表人:沈佳音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营业期限:1994-11-28 至 2030-11-27
8、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消毒液(除专项审批)、包装材料、消毒用品(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欣航2019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上海欣航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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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28日,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由自然人戴纲先生和沈佳音女士共同出资设立,并分别于2002年3月、2011年12月、2012年1月进行了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上海欣航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自然人戴纲先生出资1,69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4.62%;自然人沈佳音女士出资30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
2013年8月,新华医疗以所持上海聚力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49%股权换取戴纲先生和沈佳音女士所持上海欣航5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上海欣航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持股1,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自然人沈佳音女士持股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5%;自然人戴纲先生持股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上海欣航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沃克森评估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法对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21 年3月 26日出具《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上海欣航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381号)。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专业人员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评估目的,认为市场法评估结论更能够比较完整、合理的体现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欣航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519.32万元,增值额为4,877.92万元,增值率为133.96%。
(三)本次交易事项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1、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上海欣航55%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将采用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2、挂牌价格
截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上海欣航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结束,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最终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最终挂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上述价格申请挂牌。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申请挂牌。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售股权的目的
上海欣航受经营管理模式及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政策的影响,整体盈利能力较弱。公司综合考虑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及投资后运营管理,决定将上海欣航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鉴于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尚在对上海欣航进行审计评估,尚未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的评估结果和底价确认程序,公司尚无法确定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对公司业绩影响情况。
若本次挂牌转让完成,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海欣航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开立保函等业务。若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欣航的股权,新华医疗将终止对上海欣航提供的全部担保。公司不存在委托上海欣航理财的情况,上海欣航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华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上午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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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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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 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 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一3587766
传真:0533一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