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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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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绍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养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启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14.5亿股;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2.32 亿股。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全球蔓延,对全球航空业造成严重冲击。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旅客出行意愿增强,国内民航客运需求呈现恢复发展的态势。但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个别地区的零星散发病例给航空出行需求恢复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仍面临较大的外防疫情输入压力,国际航线旅客运输量仍保持低位。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运营策略,实施严格的成本管控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运输总周转量29.9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4.86%;运输旅客1,763.55万人次,同比增长28.56%;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3.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8.0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亏人民币1.28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为人民币156.93亿元;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保持稳定。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28亿元;3月22日,公司已收到东航集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核准。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2月2日、3月22日、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2021年3月12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90亿元。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疫情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巨大冲击,全球疫情发展趋势仍存在较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21-03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召集,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副董事长李养民先生,董事唐兵先生,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蔡洪平先生、董学博先生,职工董事姜疆先生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林万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邵瑞庆先生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届满6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生效后,邵瑞庆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东方航空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万里先生,59岁,现任东航集团外部董事、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林先生曾任铁道部隧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林先生还兼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先生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系,在清华大学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职称。

孙铮先生,63岁,现任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孙先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目前孙先生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陆雄文先生,54岁,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陆先生曾任浦发硅谷银行监事。目前陆先生还兼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浦发硅谷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15 公司简称:东方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