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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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1-1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副董事长郑轶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892,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512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839,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03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0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53,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7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0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0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08,803,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1%;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0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95,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1%;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8,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45%;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六:《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36,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8%;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5%;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9,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7%;反对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6%;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露、陈迪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后附签字页)。

2、法律意见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