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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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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五方光电

股票代码:002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奂微微

住所:湖北省松滋市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五方光电股份之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缩股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6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394,160股,减持比例为1.179054%。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179020%降至4.999966%。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5月26日前减持比例按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的总股本244,699,000股计算,5月26日后减持比例按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总股本293,638,800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的总股本244,699,0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总股本293,638,800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中被质押股份数为1,6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442707%,占公司总股本的0.572131%。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奂微微

2021年6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奂微微

日期: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

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奂微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奂微微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缩股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奂微微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及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奂微微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减持比例已超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