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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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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30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126,298,537股股份,占本行总股份的3.14%。

●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289,430,762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7.2%,其中质押289,298,538股,冻结126,430,762 股,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持有本行52,530,995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1.31%,其中质押52,530,995股,冻结0股。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根据后续拍卖结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股东新华联建设函告,其所持本行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拍卖情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3日10时至2021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56,298,538股股份;将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至2021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69,999,999股股份,合计126,298,53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3.14%。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二、拍卖原因

新华联建设因未按约定偿还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本金,被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股权冻结情况详见本行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号)。

三、对本行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股东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126,298,537股股份,占本行总股份的3.14%。新华联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本行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31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6月8日至6月25日,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等,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176,100股,增持资金合计161.74万元。

●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方案》,相关增持主体承诺的增持金额已完成,满足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的条件,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成。

2021年6月8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自2021年6月8日起6个月内,本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等17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37.91万元。

2021年6月8日至6月25日,上述增持主体均已实施了增持,现将本次实施增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董事长朱玉国,董事、行长赵小中,董事黄璋、冯建军、李晞、杜红艳;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伍杰平、王铸铭、胡燕军、张曼,董事会秘书杨敏佳,总审计师向虹,行长助理郦浤浤,首席信息官李兴双,首席风险官黄建良;本行监事长吴四龙、纪委书记孙平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1年6月8日披露的《长沙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三、增持实施结果

2021年6月8日至6月25日,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176,100股,增持资金合计161.74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9.05元至9.66元。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方案》,相关增持主体承诺的增持金额已完成,满足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的条件,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自2021年6月8日起6个月内),本行不再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