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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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征收及生产基地
迁建的进展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征收及生产基地

迁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观音桥组团地块(G17-3/02)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江北府〔2019〕160号),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位于“江北区五唐路23号地块”的办公场地纳入旧城改造范围,四建公司将以政府征收该场地的补偿款购买土地,并迁建原生产基地。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四建公司陆续与征收实施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观音桥组团地块(G17-3/02)旧城改造项目房屋货币征收补偿协议》等31份协议,其中,四建公司征收金额为88,792,297.21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另有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代签代办征收补偿款23,525,688.62元。截止本公告日,四建公司累计收到上述征收协议中的征收补偿款57,672,581.60元,另收到代签代办重庆建工控股征收补偿款18,643,619.40元。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建工控股将所持城建控股全部股权与建工集团部分产权协议置换的批复》(渝国资产〔2007〕191号)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观音桥组团地块(G17-3/02)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江北府国征〔2019〕4号),重庆建工控股享有上述征收协议中对“103房地证2010字第34478号”和“原房权证103字第003833号”的实际所有权,相应征收补偿金额为23,525,688.62元。

收到上述补偿款后,四建公司将其用于迁建生产基地事宜,并与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金额为20,97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日,四建公司对本合同的总地价款已付清。

二、货币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征收实施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乙方(被征收人):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建公司的房屋坐落于江北区五唐路23号,31份协议涉及的有证房屋征收面积为9,436.24平方米,房屋类型为住宅和非住宅,房屋性质是国有,房屋用途主要为:住宅,办公用房,库房,检修车间,厂房等;

2.被征收房屋经重庆瑞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31份协议中四建公司征收金额为88,792,297.21元,另有为重庆建工控股代签代办征收补偿款23,525,688.62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在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设备、设施附属物的相关手续原件交付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有证房屋征收补偿费;在完清被征收标的物移交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6.争议解决: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次征收补偿协议是以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分户签订,共计签订31份(其中2份为重庆建工控股代签代办的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四建公司累计收到上述征收协议中的征收补偿款57,672,581.60元,另收到代签代办重庆建工控股征收补偿款18,643,619.40元。

三、为生产基地迁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让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受让人):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本宗地坐落于江北区唐家沱组团E分区E04-7/06号(部分1)地块;

2.出让宗地编号为JB-1-14,宗地总面积19,966.4平方米;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4.总地价款20,970,000.00元。

截止本公告日,四建公司对本合同的总地价款已付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系根据重庆市江北区政府旧城改造的要求实施,四建公司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工作,并已用征收补偿款购买了迁建土地,积极为迁建生产基地做好前期准备。本次房屋征收及生产基地迁建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四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本次征收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5,902万元(未经审计确认),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征收补偿款尚未全部收回,四建公司将按照征收协议约定,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0年7月1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因存在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5月25日披露的《重庆建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40)。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1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1年7月1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建工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建工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建工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7月13日(含2021年7月13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电话:023-63511570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