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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4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7月8日,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9.32元/股。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不超过2,5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9.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2021年5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正在有序地进行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21,055,447股后的股份总数1,006,471,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194,149.6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9.32元/股,具体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06,471,655×0.03)÷1,027,527,102≈0.02939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3元现金(含税),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35-0.02939)+0]/(1+0)≈9.3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