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1-03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1,2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卓实远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 181天、96天、279天、15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07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华润信托·卓实远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75】期定向投资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443期。

该产品主要信息:

(2)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7】期定向投资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79期(96天)收益凭证产品。

该产品主要信息:

(3)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8】期定向投资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81期(279 天)收益凭证产品。

该产品主要信息:

(4)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9】期定向投资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鑫鑫汇收益凭证700号收益凭证产品。

该产品主要信息: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投资标的均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产品,产品期限分别有96天、159天、181天、279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其定向投资标的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产品系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2,368.38万元,本次认购理财产品 11,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3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信托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其投资标的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